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昨天下午,经同德医院医生抢救,被工程车碾压的17岁李楠楠依然没脱离生命危险。交警部门通报,闯红灯肇事司机刘某已被刑拘。
昨天,早报刊发姐妹花被撞一死一重伤的报道后,接到不少读者来电,读者热议工程车司机碾压案。
读者:
司机再次碾压伤者为故意
读者王先生质疑:“这个司机是不是嫌撞伤后的长期性赔偿麻烦,而想故意压死小姑娘,来个一次性赔偿?司机过了十几分钟再发动汽车,说明碾人是经过思考的,简直是故意杀人。”
读者杨先生担心:“我平时开车上班,看到很多工程车转弯像飞一样,常抢车道。如果不严惩故意碾压他人的司机,可能会使素质低的司机,产生撞死比撞伤赔得少的想法。”
读者李先生、金先生认为,车祸发生后,司机应积极抢救伤者,不要以为撞死一个人只是赔偿一下的问题。
律师:
是否故意杀人需更多证据
肇事司机是否故意碾压伤者?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孔建祥律师说,这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在碾压前,有下车察看伤者这一行为,所以他应知道自己撞人这个事实。
如果司机倒车的主观目的是导致伤者的死亡,那么,即使被害人仍幸存,司机也可被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
关键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种故意,不能凭借事故双方的口供,还要辅助案件的调查和多方取证。
孔建祥提到了故意杀人罪几个要件:“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主观上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相关链接
2006年4月4日,台州黄岩区双江丹桂花苑小区,64岁的居民陈某,被“帕萨特”反复碾压五次死亡。去年4月17日,肇事司机赵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后被判3年有期徒刑,赔偿55万元。
●相关新闻
1至7月工程车
造成40人死亡
昨天晚上,杭州交警部门通报“7·27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和杭州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状况。
今年1至7月,杭州市涉及大型工程车辆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7起,造成40人死亡,100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次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48.95%、16.67%和41.86%。
今年上半年,杭州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6.31%,与去年同比增加18人,上升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