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浙江省宁波市结合实际,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着力推进具有宁波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该市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把握方向,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宁波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该市日前印发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宁波实际,因地制宜,明确6项专项任务;突出制度反腐和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提出建立健全22项基础制度、100余项具体制度,积极推进7个方面改革,部署37项具体改革措施,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该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具有针对性。
《实施细则》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以完善“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为主要载体,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内容,以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
《实施细则》还进一步强化了廉情预警机制建设,重点完善廉情测评办法,建立以党员干部廉政度、勤政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三位一体”的综合廉情指数,全面实施“蓝、黄、红”廉情分级预警办法,形成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
在进一步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方面,《实施细则》提出以教育引导、制度保证、民主监督、农村改革、干部作风和奖惩机制建设为重点内容,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基层干部行为,进一步形成基层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氛围。
此外,《实施细则》还就如何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相关规定,提出要紧紧围绕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图书采购、科研经费管理、文凭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定和校办企业、学校物业管理等高校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任荣迪)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