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奥运会临近,各类奥运商品广受欢迎。然而奥运特许经营的严格控制,消费者在本地购买一些奥运商品常有难度。在这种情况下,网购、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的远程购物大行其道。工商部门提醒,通过远程购物购买奥运特许商品,需要谨慎一些。
镇海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日前接到了一起因消费者远程购买“奥运商品”而引发的投诉。消费者吴先生在投诉中称,不久前,有人打电话告诉他,在前几次的电视购物中,他幸运得奖,中奖号为200888602,有机会赢得奥运门票,并可以获赠电视购物公司一个印有福娃标志的水晶和一张15克黄金VIP卡。他被告知,只要再支付1980元,就能获得一块最新款的“北京奥运特许商品”金表。
前段时间确有电视购物的吴先生信以为真,当即决定花1980元买下那块奥运金表。然而,当吴把钱打过去不久,拿到邮寄来的物品后,大失所望。这些奖品和金表做工粗糙,与吴先生想像中的奥运特许商品差距甚大,“水晶”不过是雕刻过的玻璃,“黄金”也不过是镀金而已。吴气愤之下再次打电话询问,结果这时对方手机却已处于关机状态。
据镇海工商分局统计,去年以来,他们已收到因远程消费而引发的投诉16起。而今年以来,与奥运商品相关的远程购物投诉更是接连发生。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奥运商品最好在相应的门店直接购买。如果要选择远程购买,一定要详细核实对方奥运特许商品的销售商资格,让对方出示授权或许可证书,记下对方的相应证书号,然后可拨打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电话对授权证书号进行核实。同时,在确定了对方的经营资格、购买了对方的商品后,消费者还可以仔细识别奥运特许商品防伪标识。奥运特许商品上的防伪标签公众识别特征包括,标签正面中部有一条3毫米宽的全息开窗安全线,露出部分内含全息会徽图案;在标签正面火炬下方图案内隐含有“Beijing2008”文字;标签正面下方图案及标签所有文字用手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