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品房作为大宗消费品,质量好坏无疑是消费者最关心的因素之一。市消协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初以来,我市有关商品房投诉近60件,同比增加20%。其中,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商品房墙面、地面空鼓、裂缝、表层剥落、渗水等纠纷占了大半。而据中消协对全国12个城市商品房满意度调查报告称,近40%的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为此,记者昨天走访了专事于房产纠纷代理的某律师事务所徐律师,给消费者支个招儿。
粉刷层从“天”而降
7月27日,海宁长安镇的孙女士终于得到房产商答复:房子存在的质量问题处返工重做,并赔偿其9500元。
据孙女士讲述,去年,她花50多万元购买了长安某小区一套住房,今年装修好后搬进新房。而就在3月30日,熟睡中的她突然被一阵沉闷的响声惊醒。原来阳台的天花板上掉下了大片的粉刷层。于是她立即拨通了物业公司的电话,最后房产商答应修复粉刷层并补偿500元,但孙女士不接受,并投诉到消协部门。
孙女士提出三点要求:请鉴定机构检查房子的质量;修复房屋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给予赔偿。后经过鉴定单位鉴定,并几经调解,双方才达成修复和赔偿协议。
同样,4位业主因房子不同程度出现墙壁空鼓、漏水、裂缝、墙面不平等问题,将桐乡一家房地产公司投诉到消协部门,而开发商矢口否认房屋质量问题,只答应维修不予赔偿,最后经媒体介入,4名业主才得到修复和赔偿。
成功维权有“门道”
“花了那么多钱购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心急也心痛,但面对房产开发商,不少消费者往往不知道怎样维权。”某律师事务所徐律师称,维权之前,消费者首先要知晓“保修期”。
正常情况下,商品房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等。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据介绍,如果已经告知,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业主可以找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都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徐律师特别提醒,为确保维权成功,要保留好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购房人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以及购房人发生损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