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一把古代青铜剑,转手就是6000元。安吉东西部一带的古墓成了一些不法之徒发财的“捷径”。日前,安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盗掘古墓的沈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06年10月,沈某伙同杨某等人,在安吉县高禹镇五福村一农家的自留地上盗掘一墓葬,掘得青铜剑一把,后销赃给陈某,得赃款人民币6000元,沈某没有分得赃款。经鉴定,该墓葬属于古墓葬,是西汉初期的贵族墓。自2006年6月至10月,沈某伙同杨某等人,先后在安吉县溪龙乡红庙上山林场一处茶叶山上、梅溪镇石龙村杨梅岭山上,分别盗掘两处古墓葬,经鉴定均为先秦时代的土墩石室墓。另盗掘梅溪镇石龙村富家自然村一竹园内的一墓葬,但三次都是空手而归。法院审理认为,沈某伙同他人多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虽然三次一无所获,也未获得分文赃款,但刑法规定只要实施了盗掘古墓葬行为,就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应当依法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