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上班要请假,迟到早退要扣钱,干活先交押金,员工有自己特定的号码……”乍一看去,这像是一家公司为员工定的规矩,但实际上,这是一些人控制妇女卖淫牟利的“法宝”。记者昨天获悉,这些人已被海宁市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开浴场想出“小姐攻略”
天台人金升和汪芳是一对夫妻。2006年11月,他们在海宁许村开办了一家名为“金泉”的浴场,并任命同乡金明为经理。为了在激烈的同行竞争中取得好的收益,考虑再三,金升夫妇决定铤而走险招募“小姐”。于是,他们在浴场4楼设了“特别包厢”,刚开始只是偷偷拉些“小姐”,但很快他们发现,此招使生意大有“起色”,而且有的浴客进来后直接点名要 “特殊服务”。金升等人对此喜笑颜开,于是决定“做大做强”……
管理制度严格如公司
据了解,这家浴场为了加强对“小姐”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金明就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在金明的提议下,老板对进出包厢所在楼层的铁门包装了铁皮,给我们配发了统一的钥匙,并收取每人10元的钥匙押金;规定进出包厢所在楼层必须锁好门,并要及时搞好包厢卫生,否则每次罚款50元……”据卖淫女阿茵回忆,去年5月,她就因为湿巾等物品没有及时清理而被罚了款。
为了稳定“小姐”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浴场还规定了卖淫女统一作息时间,强调“工作日”休息必须向经理请假。同时,对招募来的卖淫女,每人收取500元押金,并确定员工号码,明确统一的职业类别名称为“技师”,并规定了“技师”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由汪芳在吧台对“技师”的活动进行现场管理,对“工作”不积极的“技师”进行督促。据悉,浴场还在办公计算机中安装了专门的收费软件,由收银员按统一标准进行收费。
3名负责人被起诉
金某夫妇的这家色情浴场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愤慨,公安机关也多次对其进行检查,但由于浴场安装了大量报警、监控等设施,警方一直查而未果。今年,海宁公安机关出动便衣警察开展专项行动,终于将其一网打尽。
目前,开设浴场的金升、汪芳夫妇及浴场经理金明,已经被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