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企业今后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了。记者前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办法已经出台。
该办法由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舟山中心支行、舟山银监分会联合制定,三个部门对各自的职责作了分工。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根据职责权限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向金融部门提供环境信息:包括环境友好企业名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信息,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名单,处罚企业名单及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要求挂牌督办、限期治理或关停企业中未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名单,拒绝缴纳排污费或拖欠排污费超过90天的企业名单等。
人民银行舟山中心支行制定完善有关信贷政策,加强监测分析和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及生产过剩行业中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信贷投入。做好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关工作。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环境信息。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我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要求,对各类企业和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授信制度。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