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促民生一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率先在全镇22个行政村试行村级重大事务村民代表票决制,推进村民民主管理。
票决,更加民主了
“代表总共22名,实到18名,17票同意,1票否决,大家通过。”近日,萧山区戴村镇上董村村委干部就村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向村民们进行了解释说明后,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在表决单上,郑重地选择了自己的意愿。
戴村镇上董村64岁的村民代表董迪夫高兴地告诉记者,原先村里的重大事项虽说也要取得村民代表的同意,但采用的是举手表决制。“现在我们村每个月月底都召开这样的村民代表会议,对村里的一些重要事情进行表决。以前举手的方式表决,大家都在看着,谁都不好意思不举手,现在是票决,更加民主了。”
现在,上董村的村民还人手拿到了一本村民民主管理的小册子,小册子上所列的要开展的重大事务,都经过了村民代表的表决。
半数人同意,才算通过
戴村镇组织委员俞万昌告诉记者,目前试行的行政村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实行票决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村集体重大建设项目;村集体重大投资、举债和支出;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方案等15个方面。
票决事项可以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也可以由十分之一以上村民(社员)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社员)代表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并根据事项内容召开村三委会进行初步协商,通过召开党员议事会、群众恳谈会、农户走访座谈等民主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村三委拟定初步方案,然后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有半数人同意,才算通过。
先试点后推广,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更好地推进村民民主管理,推行阳光政务,这项创新举措先行在戴村镇的上董村、石马头村两个村组织实施。通过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在全镇2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通过村民(社员)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方式,进一步深化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工作。
戴村镇组织委员俞万昌告诉记者,村民代表票决的形式,使基层民主决策从4个方面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一能够从封闭决策向开放决策转变;二从原来的垂直监管向水平监管转变;三从积极的治理向制度的建设转变;四是从原来的内部操作向阳光操作转变。”充分发挥群众在各项村级事务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真正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促进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