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金融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劳动报酬分别同比上涨27.7%和26.2%,比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涨幅多15.9和14.4个百分点。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155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57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8%。
企业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12916元,增幅达到15.6%,增速比上年同期快5个百分点。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23055元和2785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9%和6.0%,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回落7.9个百分点和7.2个百分点。
平均报酬水平较高的有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平均报酬水平较低的是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收入比为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