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保险范围 也不属于工伤谁来为“副班司机”安全买单
湖州在线讯 知觉。近日,邱父来到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邱父说,邱建良自2006年8月开始帮人开出租车,俗称“副班司机”。而2007年1月31日发生车祸那天,出租公司召集司机参加培训,吃过晚饭后邱建良骑着摩托车开去单位,途经西塞路时撞上了水泥隔离条型柱,结果成了“植物人”。意外发生后,邱建良的医药费问题成了个难题:因为邱建良与出租车公司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而且邱建良也不是在驾驶出租车时出的意外,保险公司也无法赔偿。一年来,家中已为他花去了18万元的医药费,其中大部分是外债。
邱父找到出租车公司,但经劳动仲裁后,确定邱建良与出租车公司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办理该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倘若邱建良在驾驶出租车出了意外,一般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这次的意外,不属于经营行为中发生的意外,保险公司无法赔偿;而又不存在工伤这一说法。情况有些犯难
面对这一情况,邱父欲哭无泪。现在,邱父一方面想寻求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出租车公司也打算发动驾驶员募捐一笔款项。他说,难道只因为儿子是“副班司机”的身份,出了事就没有一个地方能管吗?目前,该案件正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