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3时许,外出北京打工回来的余先生,拎着大包小包准备坐船回金塘老家。当他在定海港客运码头接受安全检查时,安检人员查出他包内有一把管制刀具。余先生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7月下旬以来,定海警方全面启动奥运安保行动,在白峰、鸭蛋山、长途客运中心、西码头等交通要道及治安复杂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规定管制刀具等物品都不能带上车,但个别群众仍然有意无意地“犯规”。仅7月26日以来的一周内,安检人员就检查出11名旅客携带管制刀具。警方依法没收了这些刀具,并对相关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至七日的处罚。
据介绍,每年发生的行凶伤人甚至致人死亡案中,多数是用管制刀具当作行凶工具。警方提醒,对私藏此类管制刀具的,应上交公安部门,不可携带进入公共场所,否则将受处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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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管制刀具?
按照公安部门的标准下列五类为管制刀具: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