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 燕)昨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通知称,将推荐一批生活消费品为2008年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推荐商品”必须是著名商标或者是名牌产品,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向当地消保委报名。
据了解,推荐的商品要求质量上乘,品牌信誉优良,适应市场需求,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产品在行业中名列前茅;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率低,并能积极妥善解决投诉问题;能按照“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要求,制定售后服务“三包”规定,有较完善的维修服务网点,切实方便和保证消费者修、换、退措施;企业坚持公平交易与正当竞争,近三年来产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符合国家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和要求。
市消保委特别承诺,推荐活动将保持严格的公正、公平性,不搞牟利,不给企业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