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昨天,杭州市环保局通报了杭州德意万向节有限公司、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强染织有限公司等18家环境违法企业。这18家环境违法企业都是环境执法人员在今年六七月份的“飞行监测”中查处到的,主要违法情况是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个别企业还私设暗管进行违法排污。本报也曾跟随“市民检查团”成员进行多次跟踪报道,发现企业存在偷排现象。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吴剑锋科长透露,环境监察部门已经对这18家环境违法企业采取了行政处罚,要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在限期内整改、私设暗管的企业立即拆除暗管,并对这些违法企业按照法定上限进行了经济处罚,其中私设暗管企业的罚金高达10万元。
今后,对查处的存在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杭州市环保局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不定期地在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在年度名牌产品、上市核查、著名商标等各类评比中严格实施环保审核一票否决,并通报金融、外贸、电力、工商等有关部门。杭州环保局将依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和治理任务的,将报经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停,环保部门依法吊销(或注销)其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