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打工积攒下的7万多元,存进了别人的储蓄卡,湖北姑娘夏某难以接受这样的“玩笑”。她想拿回这笔钱,这似乎成了一个难题。
昨天,她把难题交给了上城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判决此卡的发卡单位杭州市邮政局国际营业所返还73511元。
夏姑娘这几年一直在乐清打工。2004年,她在当地邮政局办了一张储蓄卡(带存折),省吃俭用地往里面存钱。2005年,她一次性把第一年存下的钱拿出来,寄回了老家。此后,这张储蓄卡和存折就被她小心翼翼地收好了。
她说,去年8月,她又拿出卡,开始第二轮存钱计划。存了大半年,陆续往卡里打入了73511元。直到今年4月,想取钱了,夏姑娘突然发现密码怎么输都不对,一开始,以为是时间太久了,忘了密码。当她拿着身份证想办挂失时,银行工作人员却说,这张卡是一个叫“徐琼”的人的。
夏姑娘当时就懵了,“我根本不认识她(徐琼)。”她回想过无数次,但她说自己实在想不起来,卡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在什么情况下和别人调了包。
经法庭调查,这个“徐琼”用的是假身份证办的储蓄卡,自然也就查无此人。而且申请单上也没有留下此人的联系地址和电话。
法庭上,被告显得很委屈,虽然“徐琼”没有写地址和电话,但一般只要开卡人填写了真实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地址和电话,所以当时也没追问。而储蓄所凭身份证的外观很难准确判断身份证的真假。像夏姑娘这样,不是卡主本人往卡上打钱的事也不少见,一般认为,其是受了持卡人的委托来存钱的。
夏姑娘称,自己的文化程度很低:“小学只勉强读过一年,汉字也只认识一些常用的。”她只知道存钱时,卡和钱一起给柜台的工作人员,再签个名字就好了,而前后10几次存款,银行工作人员从未提醒过她,她自己也从未注意到回执单上的户名是“徐琼”,而不是自己。记者问她为什么不仔细看看,她说:“我太相信银行了。其实我根本就不懂这些。”
法院还要进一步审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