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昨天下午,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管理办法和评估体系的民主听证会,在省教育厅大楼举行,共有40多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今日早报记者作为听证会13位代表之一,也是作为唯一媒体代表发了言。
听证会重点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对即将出台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新闻背景
自考乱象系列报道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各个自考学校的生源争夺战就此打响。
生源之争今年尤为激烈。成教全日制取消,明年又是新高考,高复将缩水。在这个大背景下,所有民办学校、挂靠学校都瞄准自考市场抢夺生源。为了给几十万学子一个清晰的自考形象,并维护自考市场秩序,本报自7月2日起连续推出自考系列报道。
记者通过近两周调查,发现自考市场问题不少:
很多学校名头都很响亮,挂的是“浙江××大学”或者学院,都是省内知名的高校,招生简章里介绍的也都是学校本部的情况,但却不写清楚上课地点在哪里。因为他们实际就学地点一般都不在本部,而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这种情况,你不问,他们是不会说的。
一些学校,省教育考试院明文规定,不允许以自考助学与成人高复“混合班”招生,但他们还是在招生简章中把这些作为特色介绍。
还有一些学校的招生简章里,报名费和部分其他费用的汇款账号竟然是私人账户。
自考系列报道引起关注。招生老师曝自考招生内幕:挂靠一所公办高校最多要交40%挂牌费,“买卖”一个生源可赚几百至上千元。
一些自考助学机构利用各种办法,打擦边球,目的就是把学生招进去。
本报的这组报道也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关注。本报记者章建森因此成为此次听证会的唯一媒体代表参与发言。
听证亮点
不能想招多少就招多少
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已经前期调研、讨论,酝酿一年多。
省教育考试院教材助学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首先要提高自考助学的准入门槛。其次是要求各个自考助学机构根据他们的实际办学条件和管理条件,制定相应的招生计划。
“不能你想招多少就多少,招来学生后再去租场地。”他说,评估指标体系则将对助学机构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规范。
针对自考招生中出现的夸大宣传、混乱等现象,文件规定,助学机构招生主体与办学主体必须一致,不得以经济承包方式将招生计划层层分包,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招生。
学校办学权不得转包
针对民办教育机构和普通高校合作办学等现象,文件明文规定,针对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公办院校招生、教学、管理,不是同一主体,或以经济承包方式,将学校办学权转包给其他助学机构或个人的情况,省自考委不予批注其审批。
简单地说,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民办教育机构挂靠普通高校的现象,将给予规范。
文件还对招生、教学管理不是同一主体或以经济承包形式转让、出租助学许可证等违例现象,提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视情况给予口头告诫、通报批评、核减该助学机构下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造成不良后果的,会被注销助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