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助残扶残民生工程,提出在三年内,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重度残疾人的养老护理和康复训练得到基本保障。根据日前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助残扶残民生工程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首次提出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00%至150%(不含10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全额发放低保补助金,今年全市将安排495名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
低保边缘户重残可单领低保金
低保金申领和发放一直以来以户为单位,然而少数家庭虽然不属于低保户,但处于低保边缘,加上家中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日常护理等各项支出巨大,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急需得到政府的救助。根据助残扶残民生工程的要求,我市首次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户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
从今年7月开始,对持有相关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以及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残疾等级在二级(含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单独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按照所在地的低保标准享受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补助金)。
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实行动态管理,低保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并发放。
重度残疾人逐步集中托养
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智力、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病情稳定者)和重度综合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居家安养和日间照料(由家庭负责接送)。坚持家庭(个人)自愿、就地就近、有利康复、基本护理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近期将重点采取居家安养的托养方式,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条件具备后逐步向机构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方式拓展。
今年全市计划托(安)养重度残疾人495人,其中机构集中托养165名、日间照料165名、居家安养165名。对纳入机构集中托养、居家安养和日间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实行经费补助。嘉兴市机构集中托养服务费用指导线为每月650元,居家安养和日间照料的服务费用指导线按集中托养的50%确定。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家庭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费由财政全额承担(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本人的低保金计入其内)。其他家庭重度残疾人的托(安)养服务费,由其家庭(个人)负担50%,财政补助50%。
政府花钱来助明助听助行
政府将出资为贫困残疾人开展助明、助听、助行康复行动。今年全市计划数为2942人次,其中:白内障复明920例、验配助听器1780台、验配助视器86台、安装假肢(下肢)156条。
对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对低视力残疾人配助视器,每人按500元标准确定。对有听力障碍的贫困残疾人验配助听器,每人按2000元标准确定。对下肢缺失的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每条按10000元标准确定。
凡列入助残扶残民生工程项目范围的残疾人对象,须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初审,户籍所在地公示后,报县(市、区)残联或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