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8月下旬起,我市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将结束,2010年1月1日起将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
据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二代《残疾人证》采取多种防伪措施,由中国残联统一制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向《残疾人证》印制中标厂家统一订购。这有利于解决第一代《残疾人证》存在的发放标准过宽、发“人情证”“关系证”“照顾证”、残疾等级与实际不符等问题。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核发制度,并采取“委托核发、事后报备、随机抽查”的办法,即市残联委托县(市、区)残联行使审核、批准职能,事后上报相关资料备案,市残联将随机组织抽查。原则上,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
目前,我市已经积极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7月底至8月初,市残联组织市级医院相关医生参加省残联组织的残疾评定业务培训;8月中旬,将组织全市残疾评定医生及工作人员培训,8月下旬起,我市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预计在11月30日前,按照急用先换原则,完成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市政府扶残助残民生工程项目)扶持对象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2009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