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逃近两年的抢劫犯罪嫌疑人朱某身着一件印有“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字样的汗衫走进新嘉派出所。一名嫌犯为什么会穿一件抗震救灾的衣服?为什么在逃近两年的他最终又选择了自首呢?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朱某亲身经历了“5·12”大地震,灾后党和政府以及全国人民对灾区的无私关爱引起了朱某内心极大的震撼。
抢劫之后东躲西藏近两年
2006年11月的一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朱某伙同胥某等三人用捆绑的方式在市区花园小区抢劫了一名女子。朱某等人抢去了一条手链、一只钻戒、两部手机等,总价值约18000元,之后开始四处逃窜。
案发后,受害者立即报了警。第二天,我市警方就在江苏昆山将嫌犯胥某抓住,但朱某和另外两名嫌犯一直在逃。公安机关将三人作为在逃嫌疑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缉,但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却一直没有朱某等人的下落。
地震后心灵受到震撼
今年3月,一直躲藏在外的朱某回到自己的家乡四川省绵竹市。
没想到仅过两个月,就发生了“5·12”大地震。在地震中,朱某家里的房子全部倒塌。但党和政府在关心着他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始了抗震救灾工作。看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全国人民的爱心,看到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不顾生命危险冲进重灾区,朱某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由于当地受灾严重,抗震救灾需要投入很多人力,朱某便主动报名参加了抗震救灾志愿者服务队,帮忙运送救灾物资,随后又帮助维持灾区社会秩序。“看到全国人民对我们灾区的支持,特别是人民解放军还有武警官兵没日没夜地工作,我心里受到很大的震撼。一想到两年前犯的案子,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觉得很不踏实。”朱某在自首材料中写道。
抗震救灾使他重新走上正道
8月1日是建军节,刚好有一部分在灾区抗震救灾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轮班,要返回驻地了,于是当地的老百姓为他们举行了一个欢送会。“看到他们要离开了,大家都舍不得,我也舍不得,因为他们曾经与我们灾区人民一起同甘共苦,为抗震救灾作出了巨大的奉献。”朱某表示,“看到这些,我的心里就觉得更过意不去,于是决定投案自首。”
朱某犯案后,家里人并不知道。8月5日,朱某把自己抢劫的事情告诉了家人,他们都支持朱某去投案自首。8月6日早晨,他在家人的陪同下跨进了绵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大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地警方接案后,立即与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公安分局新嘉派出所取得了联系,结果证实朱某在两年前确实犯下了一宗抢劫案。于是,新嘉派出所派出两位民警赶赴四川绵竹将朱某带了过来。
“自从我犯案后,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也不敢告诉家里人,每天都担惊受怕。”朱某说,“现在好了,抗震救灾使我又重新走上了一条正确的路,以后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重新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