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谎称有车出售,请购车人前来看车,结果将购车人杀害以劫取钱财。对这起今年1月20日发生在平湖的案件,昨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案犯盛桂亭被判处死刑。
今年年初,盛桂亭因欠有外债,经济拮据,萌生抢劫恶念。1月20日上午,盛桂亭电话联系在嘉兴做二手车生意的李某,谎称有一辆价格在5万元左右的二手车出售,要求李某到平湖看车。有意购买的李某如约前往。当天下午2时许,盛桂亭在当湖街道庆丰新村7幢借用的一间车库内,用斧头多次击打李某头部,致其倒地,后又用电线勒颈,致李某当场死亡。随后,盛桂亭从李某身上劫取了信用卡、手机及少量钱款,并持信用卡到自动柜员机取款,但因密码不符没有取成。当天夜里,盛桂亭将李某尸体运至林埭镇一处河里抛弃,因怕被人发现,第二天凌晨又将尸体捞起后埋在了一处田沟里。
法院审理后认为,盛桂亭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且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一审判处盛桂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李某亲属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