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桂凌)外来务工者黎某在北仑一工地施工时,不慎从楼上摔落,造成重性颅脑损伤和多处骨折,初期治疗后还需再进行手术才能保住性命。但包工头突然不知去向,黎某一时没钱实施手术,生命垂危。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得知情况后,启动绿色通道,迅速帮黎某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挽救了他的生命。昨天,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黎某又拿到了17.5万元赔偿款。
据了解,司法救助资金是指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和在其他诉讼过程中遇到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形,且有必要进行救助的当事人进行救急资助的专项资金。
根据今年7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孤寡老人或孤儿;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或患有严重疾病的;追索劳动报酬的;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工伤事故和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五大类急需救助的当事人,且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金,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2007年,全市法院建立的司法救助基金达到了570万元。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仅去年一年就向446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9.39万元。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