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某向叶某借款70万元时,嘉善人沈某作了担保,结果陈某生意亏本还不了后一逃了之,于是,叶某将沈某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从嘉善法院获悉,经过调解,双方已达成了调解协议。
2006年12月11日,沈某的朋友陈某需向叶某借款70万元,沈某作了担保,并书面承诺以自己居住的某处房屋作抵押。事后,陈某由于经营亏本,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并一走了之。叶某于是多次向担保人沈某催讨借款。今年7月10日,叶某向嘉善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调解,最后沈某支付15万元担保责任款,叶某同意撤回起诉,并保证不再纠缠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