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嘉善县姚庄镇正式下发《关于建立村两委干部廉政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镇42名村两委干部将被纳入廉政保障金制度体系。
姚庄镇党委副书记吴犇告诉记者,廉政保障金包括廉政风险金和廉政奖励金两个部分,风险金每年从村干部的考核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金则由镇财政按相同数额配套。
据了解,纳入体系的村干部任职满三年的,每年按其考核报酬的5%提取风险金,从第四年起按6%的标准提取,以此类推,任职时间每增加三年,提取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提取比例为10%。
廉政保障金管理办公室将为每一名纳入体系的村干部分别建立个人廉政保障金账户和廉政奖励金账户,由专人负责,实行封闭管理。每年年终对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束后,管理办公室按比例计算、提取风险金,转入每个人的廉政保障金账户,逐年累积。同时按相同数额配套奖励金,转入奖励金账户逐年累积。
“其实就像住房公积金一样,你自己预存一部分,财政按相同比例补你一部分,只有等你退职或者转岗时才能提取。”姚庄镇纪委副书记吴隽解释说,“但它又跟公积金不一样,出了问题,不要说财政配套部分没有了,就连自己预存那部分也要扣除。”
按照规定,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违反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并受党纪处分以下惩处的,第一次扣除本年度风险金的30%,第二次扣除60%,第三次全部扣除,同时同比例扣除奖励金;因违纪受党纪处分的,扣除本年度全额风险金,同时不再配套奖励金,从第二年起重新提取风险金,但不再配套奖励金,直至撤销处分的次年起恢复配套奖励金;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除所有累积的风险金和奖励金。
不但违纪的村干部本人要被扣除廉政保障金,村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纪检组长也将按不同比例扣除风险金和奖励金。如果有人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村支部书记也将被扣除当年度全额风险金和奖励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将被扣除80%的风险金和奖励金。
不少村干部表示,这个办法很创新,只要自己不犯错,每年都可以得到奖励;而对于那些心存侥幸的人,这也是一个很好的预防手段。“村两委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两委班子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取得更大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