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不转睛瞪了16天电视后,我发现奥运其实是锅“粉丝煲”:一颗颗明星腾空起,千万根“粉丝”出锅来。
我相信这个夏天过后,回到学校的孩子们可能会在课间提及他们的名字,并热烈讨论他们在赛场上的英姿。不一定非得是菲尔普斯或博尔特,或者迪玛利亚,或者梅西,有时一个越专业越小众的名字,越能体现小男孩想要的特立独行。而女孩们,或许会记住镜头扫过的某一个不知名的人物,譬如卢森堡的那位帅哥旗手。
如果时间倒流回我年少的时候,他们的头像粘纸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向来擅长创意的盗版商们说不定会出一个可爱的吐舌系列,把菲尔普斯、龙清泉、陈燮霞吐舌头的照片印在一起,五毛钱一张,任由孩子们一张张去瓜分撕扯,然后东粘一张西贴一张把课本书皮搞得花花绿绿。
每个时代都有令人心生仰慕的明星。不管当年粉丝们叫不叫粉丝,而偶像们早已成为偶像。
我时常以自己过往的经验去揣测当下粉丝们对偶像的热情,是出于成长岁月的精力过盛,还是源于对懵懂爱情的朦胧向往。
日本有部漫画叫《偷偷爱着你》,说的是胖女生瑞希,因为在电视上看到跳高运动员左以泉比赛时的英姿,从此下定决心努力减肥,瘦身成功后以花木兰为榜样,女扮男装混进男校,只为和偶像在一起。
更真实的剧情则发生在奥运赛场上。就是那位获得冠军后举着亡妻照片的施泰纳,他的爱情故事从一个电视遥控器开始。当时苏珊在电视里看到了魁梧的施泰纳,被迷住了。两人相约见面,并一见钟情。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人,偶像永远只能是偶像,停留在岁月深处等待记忆将它封藏。就像某一天,一位初次碰面的人说起1992年巴塞罗纳奥运会上的菲利浦王子,听得我蓦然一惊,随即伸出手去:我当年也超迷他的!
见过这么友好的“情敌”吗?
尽管偶像之恋有时看起来很像爱情,但除去杨丽娟外,很多人都清楚地知道,偶像只是自己需要的一个完美的影子,残酷一点讲,是完全自我的行为,跟对方没有任何关系:我不需要和他说话,也不需要和他拉手。他只是让我们坚持减肥的念头,以及变得更美好的动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偶像之恋包括爱情,又远不止爱情。它意味着一种信仰,对美好事物的信念。无论信念的火光或盛或衰,它们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