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者们背井离乡,为舟山的城市建设洒下了汗水,而他们的生存状况,也亟需关注。今年4月,定海区慈善总会出台了《关于对新居民实施慈善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对外来务工者这一特殊群体进行助困、助医、助学,现已有4人申请救助。
首笔救助金送到病房
安徽来的赵国强,是这部《意见》出台后第一个受助的新居民。
昨天,在舟山医院住院部骨科病房,赵国强的妻子李艳讲起了一个月前的一场事故。赵国强5年前来到舟山打工,现在一家四口暂住在岑港。7月18日赵国强骑着三轮车,载着妻子和11岁的女儿、5岁的儿子去买菜,在经过山下的下坡路时,刹车突然失灵,三轮车急速前冲,直到撞在山壁上打住。李艳和孩子都还好,赵国强却受了重伤,胸椎粉碎性骨折,肋骨断裂了7根,且肺部两处出血,经舟山医院抢救终于挽回了生命。“住院一个月,花去了13万元,这些年打工的积蓄、向亲戚借来的钱都花光了,还欠着医院3万元。”李艳愁容满面,8月18日,她找到了定海区慈善总会求助,第二天,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将4000元的救助金送到了赵国强的病房。
目前,已有4名外来务工者申请了慈善救助,另3名尚在审核中。
救助类型为三种
记者了解到,《意见》将新居民实施慈善救助的类型分为助困、助医、助学。
助困的救助标准为,因各种灾害及突发性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视情给予一次性1000元以内的救助。
助医是指,患有白血病、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自负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视情给予一次性5000元以内的救助(需提供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书和医疗费用收据)。
助学即新居民就学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分别予以小学300元/年,初中500元/年,高中800元/年的救助。
可到所在社区申请
《意见》规定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在定海区居住一年以上,三证齐全(暂住证、身份证、婚育证)的困难新居民(指外来务工人员)。
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居民,可到所在的社区(村)提出申请,由社区(村)、所在的企业、单位核实情况后,再经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慈善联络站审核,由定海区慈善总会批准。
据悉,对新居民进行慈善救助的资金,由定海区慈善总会和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