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没有报批环境影响评估资料,也不整改环保违规行为,就擅自建设竹制品爆破制浆项目并开张营业。近日,安吉县环保局对4家该类违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万元或9.8万元的行政罚款。去年下半年以来,安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递铺、孝丰、天荒坪等地的4家企业,正在进行爆破制浆项目建设。经调查核实,4家企业均在没有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正式投入爆破制浆项目建设。监察人员当即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但4家企业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仍然先后正式投入生产。面对这样的违规行为,安吉县环保局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生产,行政罚款7万元或9.8万元。但4家企业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交纳罚款。随后县环保局就未履行的罚款向安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安吉县法院依法分别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对申请的行政处罚予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