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一辆电动车停在自己店门口,好几天没人领,换成你,你会怎么办?是报警还是……
市区中和街一店铺老板嫌店门口的电动车“碍事”,居然将车卖给收破烂的,卖了60元钱。昨天,南湖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说,这样的事让人哭笑不得。
事情发生在8月23日下午4时多,当时民警巡逻经过少年路,一辆收破烂的三轮车引起民警怀疑。三轮车上架了辆电动车,车前后轮都锁着U型锁。是盗窃?也太大胆了!民警马上上前盘查。
收破烂的是个50岁左右的男子。据他讲电动车是一家店里的人卖给他的,没有什么发票,但是不贵,才60元。说话间男子还报出对方电话。
民警将那人叫来一核对,证实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卖车的是店铺的老板,说门口这辆电动车几天没有人来领,以为一定是人家不要了,嫌车碍事索性卖了。
“明明是别人的东西,你怎么拿来卖?就算是无主,你也不能自己处理。这样可以算盗窃的。”民警进行了严肃教育。
民警提醒,不管是正常转让还是卖废品,像电动车这类大件要么保存发票,要么保留对方电话,以便核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