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三门县一起建筑工程招标中,竟然出现了8家招标单位联合串通。近日,招标人章东因犯串投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并处罚金50万元。
2003年5月15日,三门县城西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对西山爆破搬移工程进行招标,土石方总量约为180万立方米,而且不设标底。
投标单位入围的共有12家,其中陈小春挂靠两家,章波挂靠三家,郑华挂靠一家,叶定、奚小水合伙挂靠两家。没入围的章东和陈拥国找到章波,他们承诺章波挂靠的三个投标单位所需费用及押金都由他们二人负担,中标后,大家合伙承包工程。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章波当即同意了。此后,章东和陈拥国又找到郑华、陈小春、叶定等人达成串通投标意向。至此,8家投标单位一起串通进行投标。
当年6月17日,章东和8家投标单位的挂靠联系人进行磋商,经过测算,每人都制定了各自的标价,同时还分派好了每个人各自的分成。陈拥国、陈小春、叶华作为代表签署了“协议书”和“价格确定书”。当夜,各挂靠联系人分头找所联系的投标单位封标。
6月18日,陈小春挂靠单位如愿中标,合同价格总计3909.6万元。同年11月,陈小春补偿给章东、陈拥国每家投标单位70万元,给叶华、奚小水每家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