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 鹤)自7月初市政府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相关办法后,我市众多企业纷纷开展申办活动,争取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的热情十分高涨。昨天,市政府金融办召开情况通气会,介绍了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到昨天为止,象山县、北仑区的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已经基本确定,我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有望在9月份正式诞生。
小额贷款公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有其特殊性,涉及到金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政策出台后,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操作试点工作,把好准入门槛与后续监管两个关口,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上一个县(市)区可设立一家;严格准入、规范运作;各司其职、共防风险;立足县域、把好方向,确保试点企业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取向和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不允许跨县域、超范围经营。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应当从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股不超过10%。根据宁波实际情况,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得低于5000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于80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成本会相对较高,赚钱并不容易,可持续发展存在一定困难。按目前的制度设计,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用于同一借款人余额不超过50万元,同时不能向公众吸收存款,这样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加上贷款额度小、风险大、占用人力多,最后成了高成本低盈利水平。而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还是一个微利行业,要维持盈利就要维持较高的贷款利息率,但最高不得大于或等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由此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受到考验。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市级主管部门,市金融办会同宁波银监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风险个股波网贷款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