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下午从市经贸委资源能源处获悉,根据我省日前出台的《浙江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市正在加紧制定各县区节能考核办法,预计10月底将出台。
市经贸委资源能源处处长金洪生表示,现在节能已经进入了全民节能时代,必须层层落实下去,明确将各县区纳入能耗考核体系,实施节能奖惩制。
根据《方案》,我省能耗考核将重点参照“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两项指标。对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的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考核的市政府,则予以通报批评,相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超额部分的节能量按每节约1吨标煤奖励20元,奖励资金用于各市节能项目的实施及表彰奖励节能工作突出的企业,不得给政府部门人员发奖金;如果未完成4%节能任务,该市政府将按每吨标煤20元的标准接受处罚。
据了解,我市上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0.81%,全社会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5%。全市工业企业已实施节能技术改造20余项,船舶修造企业已完成2200余台电焊机节能改造更新,21家2000吨级以上和9家500吨级冷藏库推广实施节能操作技术规范,10家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改造项目。金洪生表示,按照我市上半年完成的节能情况,预计今年完成省里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节能目标无悬念。
“完成节能目标虽然没问题,但下半年的节能任务依然艰巨。”金洪生说,上半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3.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其中工业用电7.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用电量的快速增长对节能降耗带来压力,随着工业投产项目增多,工业领域能耗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节能工作开展督察;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制度,对年新增综合用能3000吨标煤及以上、年新增用电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一律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强化对船舶修造企业、海洋食品产业园区等重点用能企业的监察、监测,积极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启动渔船综合节能技术研究,努力完成2000艘渔船节能产品安装任务,大力支持航运业节能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使用,完成2家省级“绿色饭店”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