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碧琴 宁海记者站陈 勇 周武军)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似乎成了最敏感的问题,不少企业主陷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的误区,甚至采取不恰当的做法规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义务。在此背景下,宁海一家民营企业却响亮地向员工作出承诺:只要符合条件,只要员工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个都不少。
作出这项“特别承诺”的企业是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法》刚一实施,企业负责人就与工会干部坐在了一起,对照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进行平等协商,提出了与全体职工100%签订劳动合同的计划。同时明确,所有员工都可以根据法定条件自主选择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农民工倪连琴是该公司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首位受益者。这位36岁的女工已经有15年工龄,她从宁海农村出来以后,就一直在“志清”务工,对企业很有感情,所以当公司让她填写劳动合同意向书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月,她原先的劳动合同刚刚到期,有幸成为首位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没想到这颗‘定心丸’先让我这位普通女工吃上了,我一定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企业。”倪连琴感到非常开心。
与倪连琴同样开心的还有已连续在企业工作满十年的60名老职工,待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他们也将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其中包括江西籍的外来员工郑石宝,他在企业已工作了13年,到今年底他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员工是企业的财富,真心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一辈子留在公司与我们共同创业。”公司董事长陈志清说。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回报劳动合同法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