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真是不可思议。一个尚在缓刑期的罪犯,又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妇,谎称自己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手中握有内部价的房源。低劣的骗术竟骗得周围熟人近六十多万元巨款。要不是她本人自首,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落入这个农妇编织的“美丽陷阱”。
事发在今年6月6日,一名神色慌张的中年女子在其男友和部分受害人的陪同下来到平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这名中年女子沈某,今年45岁,离过婚,无业。2005年曾因诈骗罪被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尚在缓刑期内。
按理说,沈某应该老老实实改造,重新做人。但没想到的是,在这两年多的缓刑期内,沈某非但没有为自己之前的诈骗行为悔过,反而变本加厉地以买内部房、做生意等理由,将身边的朋友骗了个尽。7月16日,平湖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沈某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到596600元。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个不可思议的诈骗故事——
[初拍]
农妇变身“女股东”骗了两肉贩几十万
故事还要从三年前说起。那时,平湖市的房地产市场刚开始火热,房价迅速上涨。“买房”、“炒房”等字眼成了当时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谁谁买了套房子转手赚了几万”的消息比比皆是,这让没钱又没门路的人们甚是羡慕。昔日落魄的沈某就是从中瞄到了“机会”,她用满嘴的谎言将自己“包装”成了一个“非凡人物”——人见人羡的某房地产公司的女股东。
在沈某“便宜商品房”、“内部价格”等诱惑下,迅速有人被俘虏了。与沈某同村的小范就是其中一个。2005年3月,沈某主动找到在平湖北门菜场卖肉的小范,称她在开发某花苑的一房产公司有股份,公司将该花苑一套内部房卖给了一个叫美娟的人,美娟只交了1.2万元的订金,但付不出接下来的10万元房款,所以她不打算要这套房子了。沈某就问小范有没有兴趣买下来,“这套房子内部价只要30万,市价要40多万元呢,你一出手就能赚十几万,要不是看在我们同村的份上,我也不会把这么大的便宜让给你。”沈某一番花言巧语,让小范一时迷失了方向,“我想想,一套135平米的商品房只卖30万元,实在是太合算了,她跟我又是同村,肯定相信她。”
小范原本是在菜市场做生意的小贩,认识的人大多也从事类似的工作,在他的生活圈中根本不可能出现“内部房”这样的好事。想想一转手就能赚个十几万,真像是天上掉馅饼。小范当场决定要买下这套房子,还把沈某当成了“菩萨”般千恩万谢。
可是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怎么办?沈某给他出主意:“你可以跟朋友凑啊,等卖掉了房子再按出资多少来分不就行了。”于是小范就找到了同在菜场工作的朋友小海,一听有这等好事,小海连想都没想,“那就买吧。”当天中午,他们约了沈某在一家饭店吃饭,约定小范和小海出20万元(其中小范5万,小海15万),沈某出10万元,将这套房子买下来,再由沈某将房子出售,利润由三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戏演到这里,两个受害者压根儿就没看出一点破绽。按沈某的说法,过了时限,公司就会把房子另卖。于是小范和小海赶紧去筹钱,在当月的月底,他们就把20万元交到沈某手上,沈某还煞有介事地写了收据。之后,小范和小海只等着房子出手数钞票了。
谁料,过了两天,沈某打电话给小范,说是房子出了问题,让他火速准备3万元,具体的事情见面谈。当天晚上,小范就拿了3万元到平湖一家夜总会与沈某见面。沈某显得非常气愤,说是自己把小范和小海的那20万元交给了美娟,但美娟拿了钱后却不认账。现在没办法了,只好请两个律师跟她打官司了,但自己的钱都投到公司了,一时拿不出律师费,得让小范拿钱先垫上。当着那位“律师”的面,小范把3万元交给了沈某,这次沈某没有出具借条。
时间又过去了两个月。小范他们心急如焚,因为沈某那边一直没有进展。一天,小范又接到沈某的电话,电话里沈某语气急促,说她儿子无证驾车撞了人,需要钱,自己手上的现钱都投到了那套房子上,让小范借她2万元。想想也顺理成章,小范也没多想,又送上了2万元,这次沈某依旧没有开具借条。
之后,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沈某又以公司还贷等借口,多次从小范那里骗走4.5万元。因为小范和小海对沈某是某房产公司股东的事深信不疑,况且沈某又自称有门面房、有多套房子作保证,甚至用房产证作抵押——事后查明房产证是伪造的——因此只要沈某开口,小范、小海都会乖乖把钱送上。
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小范和小海根本就没看见过房子的影子,沈某先后以房子未卖掉或房子卖掉了但钱未收回,以及房子被她老板拍卖掉了为由来应付,而糊涂的小范和小海也没有跟任何人签订合伙买房合同,仅因为沈某曾跟他们说这是内部房,不能去问其他人,于是两人也没认真推敲过沈某漏洞百出的谎言。在两年的时间里,小范先后被沈某骗走14.5万元。
在骗小范的同时,沈某也没忘记小海。2006年下半年,沈某以其儿子借高利贷无钱还贷为由,向小海借了1万元,再后来便几百几百地向小海借,加上之前的15万元,小海共被沈某骗去16.36万元。
[二拍]
麻将女“神通广大” 设骗局拆东墙补西墙
沈某没有正经工作,平时就在小区的茶室里喝喝茶、打打麻将混日子。因为经常光顾这家茶室,所以跟茶室老板老卫也混得很熟。老卫因为旧房拆迁,手头上有点钱,一直想买套房子。有一天,老卫无意中跟沈某聊起这件事。沈某眼前一亮,她又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于是,一个“神通广大”的沈某出现在老卫面前。在沈某编造的谎言中,她是一个能搞到便宜的内部房的实力派人物。
2007年4月21日,沈某告诉老卫,她跟平湖某正在开发楼盘的房产公司的老总很熟,能以较便宜的价格购买到那家公司的门面房,但需要马上就交3万元定金,否则拿不到了。老卫信以为真,立刻将3万元现金交给了沈某,沈某当场出具了借条。
同年6月10日,沈某又编造了一个谎言:她接到当湖街道某小区的卫生设施业务,但是没钱进货。她以此向老卫借点钱,并谎称将这笔钱一同算到老卫预定的那个门面房上。有了门面房作后盾,老卫对沈某的话深信不疑,沈某又一次轻松地从老卫手中拿到了2.3万元。同年8月,沈某又以“北城花园有2套商品房很便宜”为由怂恿老卫去买,再次从老卫那儿骗走6万元。
2008年2月,沈某又以“小姐妹订了北城花园的房子不想要了”为由,怂恿老卫买下来,被老卫拒绝。后沈某称自己要把这套房子买下来,但钱不够,便用自己“老公”(事后查明,所谓的“老公”只是沈某的男朋友)的房产证做抵押,从老卫那借去5万元。
又过了几天,沈某到茶室找到老卫,称因为房产证被抵押的事她和“老公”吵起来,她要抵押自己的房产证,把她“老公”的房产证拿回去。就这样,沈某拿回了“老公”的真房产证,换上了自己花200元找人伪造的署名为她自己的假房产证。
2008年3月,沈某又到老卫的茶室,称要到北城花园的老板家里拜年,向老卫借5000元,并出具借条。在一步一步向老卫骗钱的过程中,沈某曾跟老卫说过因为是内部弄房,所以不能去跟别人讲,也不要去外面问。以为占了便宜的老卫果然守口如瓶,就这样被沈某总共骗去了18.1万元。
2008年6月4日,沈某曾承诺在这一天跟老卫签订北城花园一套门面房和两套商品房的协议,但当日沈某却对老卫说要再等5天才能签协议。到了6月9日,老卫开始怀疑其中可能有蹊跷,便带上写着沈某名字的房产证去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最后发现这张房产证是假的。
这下,沈某的事情就东窗事发了。大家很疑惑:“沈某骗来这么多钱,都用来干什么了?”原来,早在2002年到2004年10月期间,沈某就曾以有商品房要出售转让为名,骗取熟人小壬的信任,并以沈某自己的名义,以10.7万元的转让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小壬后来发现上当受骗后报案。“聪明”的沈某便以“拆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在小壬报案前,沈某已经虚构了本来要卖给小壬的商品房小壬不要了的事实,怂恿娟子把房子买下来,娟子付给了沈某9万元订金。小壬报案后,沈某又迅速从娟子那儿“收”11万元,补上了诈骗小壬的10.7万元缺口,从而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后来娟子发现了沈某的骗局,坚持要沈某退还2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7万元。沈某骗来的钱除了还小壬,大多用来赌博和个人消费,根本就无力偿还娟子的钱。于是沈某便上演了前面提到的两幕,分别骗了小范14.5万元,小海16.36万元,老卫18.1万元。同时还以做生意等为由骗了小诸0.2万元,小江1.5万元,小榭和小柊9万元。骗来的这些钱,除了归还娟子的27万元和其他欠款外,约有30余万元被沈某赌博输掉了。
身边的朋友、熟人已经被沈某骗了个遍,她无力偿还欠款,最终走投无路,在部分受害者陪同下投案自首。8月11日,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8月28日,法院将对该案件进行宣判。
各种各样的骗局,我们在各类媒体上看了不少,也听了不少。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妇,以低劣的骗术骗了身边一众人,每次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除了惊讶、同情受害者外,大家总免不了要聚在一起议论一番:为什么总有人在事后看来漏洞百出的谎言中受害?为什么这样的骗局层出不穷?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怎样防范才能不上当受骗?身边人曾有相似经历或自己曾有类似经历的读者,不妨加我们“七嘴八舌拍案团”群:65410015,一起议一议面对这样的事要怎样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