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高兴呀,这下我每个季度都可以拿到600元钱了!”今年67岁的钱宗献,是富阳高桥镇坑西村村民。老人从13岁参加工作,曾担任过20年正职村干部。8月26日,他从该镇党政办工作人员陈志文手中接过了一本证明其正职离任村干部身份的“离任村干部证”和两个季度共1200元的生活补助费。
据该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介绍,从今年1月份开始,该市财政每年将列支1100万元左右,为全市像钱大伯这样的离任村干部,和现任村主要干部,解决生活补助和工作报酬问题。其中,今年将列支近200万作为全市一千余名离任村干部的补助资金。
离任村妇女主任的一番话,富阳离任“村官”有了补助金
“真没想到啊,自己一番话会让领导这么重视。”去年初,富阳市委书记徐文光在高桥镇洪庄村蹲点调研时,一位离任的村妇女主任孔福娣谈道,自己为村里工作了几十年,现在生活比较艰苦,希望得到党和政府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村妇女主任的心愿,立即引起了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蹲点结束后,高桥镇作为试点,随即召开了全市“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现场会,建立健全了离任村干部的定期补助机制、现任村干部的工作报酬机制等五大机制。富阳市委、市政府在摸底调查、外地考察和乡镇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对离任村干部实行定期补助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现任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两个文件,决定从2008年1月起,由市财政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实行定期补助,对现任村主要干部发放工作报酬,并明确了补助范围、定补标准、资金筹措及发放程序。
定期补助制的实施,激励着离任“村官”继续发挥余热
62岁的陶富明老人是富阳高桥镇勤丰村村民,曾经担任过11年的正职村干部,按每任职1周年每月补助10元的标准,他每季度可以拿到330元补助资金。
“今后,离任村干部补助资金还将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和全市工资水平进行适当调整。”陈志文一边给离任村干部们发着钱,一边告诉记者,这次补助离任村村干部的对象主要是,建国以来担任村级正职干部累计5周年以上,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补助资金则由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50%。
“这笔钱的意义可不一样啊,不管钱多少,说明党和政府还惦记着我们这些老人!”当记者问陶大伯,拿到这笔钱有何感想时,他笑了笑,说,他现在在一家工厂当门卫,每个月也有千把块钱收入,可是,手中的这笔补助资金,不光是经济上的激励,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他们这些离任村干部的重视和过去工作的肯定,激发了他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他将继续为村里发展发挥余热。据悉,目前,该市已有150多名离职村干部主动担起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矛盾纠纷调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