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桐乡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市在执行省里有关规定,推出384种廉价药品的同时,将试行医疗机构药品同价廉价制度。首批150种常用药品将于9月20日起正式“同价廉价”。
差价超过报销的钱
很多市民都知道,小小的一个感冒,只要去趟医院,掏几十元钱肯定是少不了的,说不定还要上百元甚至数百元,主要原因就是药品太贵了。而且还有一个怪现象,就是同一种药品,乡下的卫生院有时竟然还比城里的大医院贵。
据介绍,在药品作价时,各个医疗机构的操作并不一致,这就导致了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药品价格的差异,而往往是乡镇的卫生院定价要比市区医院的高。乡镇的一些患者反映,虽然他们享受城乡合作医疗保险,但一些药品的城乡差价甚至超过了他们能报销的费用,这让他们感觉很吃亏。濮院镇的陈阿姨告诉记者,她有病经常去卫生院看,以前只觉得看病的价格有点高,这次她陪妹妹到桐乡市区一家医院看病时才发现,自己经常用的硝苯地平片,卫生院的价格竟比桐乡市区医院的还高。
药品价格将城乡统一
如何让药价降下来,减轻市民的看病负担?经过长期探索,桐乡市卫生、药监两部门决定推出药品同价廉价制度,规定从9月20日开始,在已推出浙江省规定的384种廉价药品的基础上,对复方丹参片、硝苯地平片、阿莫西林胶囊等150种老百姓常用药品改变作价办法,实行桐乡市内城乡同价,也就是统一全市零售价,以减轻农民和城镇居民的用药负担。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市要求各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调价制度、自查制度、药品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根据刚刚出台的《首批150种常用药品同价廉价目录》,该市将在确保150种药品同价的基础上,同时确定部分廉价药品,并做到常用药品明码标价,公示上墙,提高价格透明度。
另外,该市卫生行政部门还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廉价药物使用的管理,包括定期、不定期地对医院廉价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将进行查处。同时,还将把医院药物费用控制指标列入医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而廉价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物使用金额比例等指标将被纳入对医生的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