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 燕 通讯员葛荣国)家具销售随着新房装修而红火,若合同不规范容易引起销售和售后纠纷。从今起,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家具商会联合出台的《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实施,5家知名家具销售商今起率先使用该文本,另有60余家家具商会会员单位将于明年全面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家具是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成品家具正逐步与自制家具争分市场,据调查,几乎每户新装修家庭都购买家具。目前,市场上家具产品品种多、成交金额大,家具销售又有先订货再交货的特点,因此在交易过程中通常会以合同形式加以确定。以往,我市家具买卖合同没有统一格式,商家各自表述,存在着过于简单、不够规范的缺点,一旦遇到消费纠纷,调解难度大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为此,市工商局、消保委、家具商会历时2个多月,经过起草、公示、会审,于8月上旬制定《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新出台的《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与各商家原使用的合同相比有四个特点:一是合同表示的内容更加全面。新文本共10条,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描述、说明书附随义务、交货验货及“三包”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条款,对家具交易各个环节按《合同法》要求进行明确,特别是对家具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在合同上明示。二是对结算方式名称的使用进行规范,对定金、预付款、违约金的性质和额度按《担保法》的要求进行界定,要求定金不得超过商品交易总额的20%,预付款、违约金在合同文本上明示。三是对违约责任进行细化,若提货、交货时间违约,每日按商品金额的千分之三付给对方违约金;若合同违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有质量问题,按《家具商品“三包”规定》处理;卖方有欺诈行为,按购买家具货款退一赔一处理。四是对定做家具规制了要约,考虑到定做家具的特殊性,合同严格要求要有详细资料,双方签名盖章,各执一份,并明确预付款与违约金的额度,体现了对特殊问题处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据悉,市工商局、消保委、家具商会已联合召开《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宣传贯彻会,60多家家具商会的会员单位参加会议,其中红光家私、大森家私、第六空间、德克德家、华康家私等5家知名的家私市场成为9月1日起的首批使用单位,其余会员单位将于年内完成使用准备工作,并于明年起全面实施。据透露,《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在推广使用的基础上,今后极有可能确定为格式合同文本,在我市家具买卖过程中强制使用。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付款会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