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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长酒后驾车被拦 竟撕警服砸相机拳打交警
温州网讯 打交警、扯警服、砸相机的“副科长”陈某,其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醉酒后驾驶,乐清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再拘留12天,并处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
8月29日下午,乐清交警部门透露,26日事发当晚,陈某被提取的血液样本经过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62mg/ml,已经远远超过了0.8mg/ml的国家规定的醉酒驾驶标准。
8月30日下午,雁荡交警中队民警带着血液酒精量化检验报告和乐清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到乐清市拘留所,将乐清市公安局对其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了陈某。
8月26日晚上,乐清交警大队雁荡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夜间交通整治行动时,拦下一辆灰色马自达轿车。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一股浓烈的酒气从车里飘出。交警当场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测试,但驾驶员下车后,拒不接受酒精测试,不仅推搡几名协警,还用手指戳着协警骂。一民警见状,上前与其交涉,头部被揍了一拳,警服都被他扯破了;另一交警用相机拍下了这一幕,陈某一下子抢过相机,将相机重重地砸在地上。
经核查,该驾驶员是乐清市乐海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安全生产科副科长陈某,乐清警方以妨碍公务对其行政拘留7天。吴悦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