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
通常情况下,同事、朋友见面,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你吃饭了吗”,而在潮乡海宁,民警们照面时往往相互打趣,问一声“今天你被记分了吗”?这缘于不久前出台的《海宁市公安局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它像一柄高悬的利剑,时刻提醒民警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不可为而为之又会带来什么后果。
海宁警方引入《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管理理念,对公安机关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及条令条例加以梳理整合,结合实际出台《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试行。
《记分办法》共分四章210条,内容涵盖警容风纪、内务卫生、财物管理、车辆使用、值班备勤、执法办案、宣传培训、执行力建设等方方面面。依据不同程度和影响,将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分作七个档次,分别记18分、12分、6分、3分、2分、1分、0.5分。例如,迟到、早退的每次记0.5分,办理业务时为难群众的每次记1分,使用赃车、暂扣车辆的每次记12分,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记18分。记者发现,对于违反公安机关“五条禁令”的行为,《记分办法》没有收录。海宁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徐鲠秋介绍,《记分办法》调整的是民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轻微的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五条禁令”是“高压线”,违反者必须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记分办法》206条规定:“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对照有关规定应予以处分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分办法》规定,对违规违纪民警进行记分后,要填写《记分抄告单》,并向该民警或所在单位反馈记分情况,输入电子记分系统,每季度还将在全局范围内公布一次。失分不仅失面子,还直接与民警经济利益、政治待遇、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满12分的给予警诫一次,累计满18分的实施待岗并进行离岗培训,累计满24分且符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确定标准的,当年度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民警记分周期为一年度,记分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既实现了短期的惩戒性,又具有较长的警示性,同时也显现了人性化特点。
8月29日,交警大队民警许某收到一张特殊的“罚单”,内容是“现场执勤未按规定戴警帽、着反光背心,依照‘海宁市公安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记0.5分”,此外还须接受组织教育谈话,并从年终奖金中扣除相应的“罚金”。接受记者采访时,许某面露愧色,表示今后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海宁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新农介绍,《记分办法》试行以来,已开出23张《记分抄告单》。作为队伍管理的有益尝试,海宁公安的《记分办法》已初见成效,民警工作积极性高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执法执勤进一步规范,警风警纪愈加严正,公安执法工作更为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