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经过一个多月试运行,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联合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的交通事故审判法庭于昨天正式成立。各类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赔偿案件,今后在交警队就可得到解决,避免了当事人法院、警队两头跑,且诉讼不收费用。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事故处理民警除了要认定事故双方责任外,还要将不少精力花费在协调双方经济赔偿上面。该法庭试运行一个多月来,事故处理民警在遇到当事方因经济赔偿有意见分歧,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或肇事车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案件,直接移交到交通法庭进行解决,由当事人向交通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如此一来,事故处理民警能专心把工作重点放在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上来,保证办案质量。”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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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标的不同分为50元~2000元不等,而通过交通法庭调解的案件则不需费用。法院授权该法庭具有依法扣押、查封、拍卖、冻结和划拨银行账户的功能,并可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为事故处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会同鹿城区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0日在警队内试成立了交通事故审判法庭,作为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在警队里的常驻派出机构,法院派出一名有经验的法官常驻该法庭。在试运行的一个多月里,该法庭共受理案件47起,调解成功率90%。业内人士认为,该法庭的设立,为摸索交通事故处理新机制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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