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总免不了要和人比,可比的东西也很多,你的房子比我大,我的车子比你好,他的收入比我高……比,不见得都是坏事,如果能找到差距,继而化为动力,更加努力地工作,就值得鼓励。但是,乐清的这个小伙子,就误入了歧途,他看到别人开着好车,脑筋动的是怎样偷走这辆车,这不,现在要坐牢了。
林某今年23岁。今年年初,他看见同学张某开着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越野车,很是“拉风”,令他羡慕得不得了,心中直嘀咕:我什么时候也能开上这样的车就好了。当得知这辆车投保了防盗保险时,林某便打起了这样一个如意算盘:反正车子保了防盗险,就算被偷,同学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何不偷来用用?于是,林某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忙碌起来。他先向同学张某借车,趁机配制了车钥匙。2月3日晚上,林某看见他心仪已久的这辆越野车停在某酒店,马上用此前配制的钥匙将车开走。随后,他拆下车牌、更换车锁,并伪造汽车牌照和行驶证。
推荐阅读
福建泉州举办新学年拜孔子活动
麦凯恩女搭档被曝性丑闻
残奥会特许商品店9月3日起亮相
奥运冠军昨日到访澳门
电力部门打造高效“95598”
街头血案一小时告破
车子的外貌应该改一下,于是林某将车子开到一家4S店,打算为车子“改头换面”。不料,这家店就是车主张某购车的4S店,店里保留着张某的联系方式。由于林某没有如约来该店改车,工作人员给车主张某打了电话。被盗的车怎么又在4S店里出现?张某闻讯立即赶来。经4S店工作人员仔细辨认,张某确定偷车是林某所为,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林某悔恨不已,供认了自己的不耻行为,但事已至此,悔之晚矣。因犯盗窃罪,林某不久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这正是:
伸出三只手,
换来十年愁。
何意苦攀比?
万事莫强求。
撰文:吴祖坚 清一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