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日讯 昨天,一批新法规开始施行。这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甚至会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吧。
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食品标识中不得出现“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内容,牙膏、沐浴露等必须标识标注产品成分等内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等标识标注的要求,同时规定除酒精含量在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外,其余食品包装袋上的标识必须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举案说法]
记者昨走访市区各大超市发现,牙膏涉嫌夸大宣传并不少见。不少品牌牙膏仍在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例如,某品牌牙膏在包装上标注称有“超级防蛀”功能。而食品吹嘘“药效”的也不少,主要集中在饼干和茶类食品中。如某品牌饼干和麦片外包装上印有“降糖”、“调节血糖”等字样,还有一款颇为畅销的盒装茶,自称能“纤身”。
对此,市质监部门表示,新规定的出台明确了“标识标注”上的要求,但是新规对于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都有一段适应期。他们会加强新法规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利用新规维护消费权利,督促生产者加紧落实。
经济适用住房控制面积
《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层、小高层套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10平方米左右,家庭成员4人以上(含4人)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申请者需符合如下条件:具有温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年以上,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60%。
[举案说法]
去年底,市房管局通过对街道、社区等方面低收入者进行初步调查,发现共有10525户需要申购经适房,其中鹿城区9737户,龙湾129户,瓯海659户。鉴于新的房源尚未落实,符合条件的市民如需申请要留意各大媒体以及街道、社区的相关信息。
汽车消费税“抑大扬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汽车消费税从9月1日开始调整,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提高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排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举案说法]
温州车辆经销商大多还没有接到关于涨价的具体通知,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此次消费税调整。凯迪拉克温州凯特销售经理陈晓伟认为,短期内会对豪华车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购买豪华车的消费群体应该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对豪华车的消费需求应该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温州保时捷中心总经理陈功也认为,豪华车针对的是有一定消费能力并且追求个性的群体,消费税的调整不会对保时捷的销售造成影响,而整个豪华车市场也不会受到较大冲击。
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各品牌高档车上牌量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长,但业内人士预测,9月1日过后豪华车的销售可能会有一定量的下滑。随着10月、11月汽车销售旺季的到来,高档车市场能否迎来销售高峰还需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