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昨天下午,缪某挺着大肚子,双眼含泪,她以盗窃罪,站在了上城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与她一起接受审判的,还有她的哥嫂。
今年5月30日上午,清江路某小区来了两名“不速之客”。一名孕妇挺着大肚子,由另一名女子搀扶着,颤巍巍地走在小区里。
突然,这名孕妇转身一拐,独自走进了清江路196号5单元,202室房门虚掩,桌上放着一个黑色单肩包、一个皮包、手机。
她蹑手蹑脚地走进房内,迅速揽走桌上的物品,快速撤离现场。
得手后,孕妇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来到了2单元702室,窃走了一个1600型的诺基亚手机。
孕妇下楼后,将赃物交给了等候已久的女子。
一转眼,两人又来到了近江苑15幢行窃,以相同的手段,盗走了一个小灵通。
两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她们来到秋涛路华东家具市场,与门口一名中年男子使了个眼神,三人正准备乘坐出租车逃离时,被望江派出所民警和协警截获。
经查,该孕妇叫缪某,另一名女子左某,中年男子叫毛某。左某与毛某是夫妻,缪某则是他们的弟媳。
缪某利用自己是孕妇、不易引人注意的身份,入室行窃。而毛某则蹲守在华东家具市场门口把风,他一会儿站、一会儿蹲、左看右看,坐立不安。毛某奇怪的行为引起了协警小封、小胡的怀疑,两人当即报了警,并且一路跟踪,与随后赶到的民警一起,将三人一举抓获,当场缴获所盗现金、手机等物品,共计价值403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缪某、毛某和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当庭判处毛某、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款1000元。由于缪某情况特殊,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款2000元。
据了解,我国法律有规定,对孕妇和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能实行强制措施。所以近几年,不少孕妇利用这个特殊身份,进行偷窃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