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难看、破损残缺、繁简体字混用、霓虹灯“缺胳膊少腿”……如果你是个有心人,走在禾城街头就会发现,瑕疵招牌屡见不鲜。纵观这几年嘉兴市容市貌整治的历程,我们发现,对于不规范的沿街招牌的整治其实从没有中断过,只是“治而不止”、“治后回潮”的现象一直困扰着我们,如何让招牌“破、乱、残”的现象不再回潮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难题。
透视:治而不止原因何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城市所有的户外广告、霓虹灯、画廊、招贴、广告栏、读报栏、宣传牌、招牌等规格和基调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与街景协调,并做到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整修、加固或者拆除;画廊、招贴广告栏、读报栏、宣传牌、招牌等破损、不整洁,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
然而,禾城街头种种瑕疵招牌还是屡见不鲜。“当场说马上整改,我们一走还是老样子。”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沈丁华告诉记者,一些酒店、商场、公司等大型企业单位比较配合,一般会尽快整改,问题主要出在一些个体商铺上。
“我们自己的店,招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记者采访了几名店主,他们几乎都这么说,有的认为只要不影响生意,招牌破损无关紧要,有的为追求独特滥用繁体字或错别字。
“我们只能宣传教育,不能强行要求整改。”说起招牌中不规范的繁体字和错别字,市教育局基教处的曹处长很无奈。据曹处长介绍,招牌中用繁体字有严格的规定,用繁体字的店名已经经过注册,或者招牌是名人题字,这些情况下是可以用繁体字的。按照规定,在繁体字招牌下,店家还应该树一块对应的简体字副牌。然而,对于不规范用字的商家店铺,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没有强制力,许多店家根本不予理睬。
建议: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沿街招牌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理所当然应受到一定限制。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首先应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对招牌的总体设置进行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例如招牌高多少、宽多少,超出墙面多少等都应给出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既可以在源头上减少不规范招牌的产生,又可以给日后的查处有个明确的执法依据。其次,建设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把关,严格审批,对于招牌的文字内容应经常性地检查并监督相关单位或店家完成整改。
采访中,还有不少市民建议,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应该避免一些名字古怪、不雅的招牌,同时一定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