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我市首例涉外刑事法律援助案“韩国籍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走私犯罪案”,近日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不起诉。至此,该案在援助律师的积极努力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去年10月,韩国人李某从青岛入境时,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被抓获,随后被嘉兴海关缉私分局带回嘉兴并刑事拘留。由于不熟悉中国法律,加上经济困难,李某提出申请中国法律援助。了解到李某的情况后,有关部门联系了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切实维护外籍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指派君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李某提供援助。
援助律师表示,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就与市缉私分局进行了联系,较系统地了解了案件情况及嫌疑人本人对案件的看法。从初步得到的情况,他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涉案税值70余万元,法定刑不高,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司法部门经慎重考虑,与去年11月下旬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今年5月,该案被移送到市公诉机关。援助律师仔细研究了起诉意见书,先后几次与市公诉机关进行沟通,从涉案事实、涉税金额等多个方面说明,提出建议不起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