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最近,市委颁布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2008—2012年实施办法》。这是今后五年推进杭州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和保障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认真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打造“廉洁杭州”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全面部署了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进杭州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全面贯彻《实施办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统一思想,坚定目标。要充分认识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既有许多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又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和不利因素,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把握好当前的形势。要始终坚定打造“廉洁杭州”的目标,充分发挥打造“廉洁杭州”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建设性思路、举措、方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不断建立健全九大机制,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办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地各部门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构建杭州特色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这个大局,更好地推动和保障“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各方面工作。要按照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总要求,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反骄破满,努力实现惩防体系建设的新发展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要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
全面贯彻《实施办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改革创新,务求实效。要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创造新举措,破解新难题,拓展新领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惩防体系。要以更加务实的思路,因地制宜地谋划和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针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惩治和预防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坚决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预防腐败工作,更加全面有效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全面贯彻《实施办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参与,通过党政齐抓、干部力行、社会共推,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