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明知怀孕,却仍然嚣张贩毒并吸食毒品。近日,狠心又无知的准妈妈郑某被洞头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据洞头人民检察院介绍,这样的案例被提起公诉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悉,市区人郑某一直有吸食毒品的情况,洞头公安部门调查发现,郑某还经常将毒品贩卖给洞头群众。今年4月13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温州市鹿城区龟湖饭店附近以现金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将0.84克冰毒贩卖给曾某。和曾某同行的陈某借此机会和郑某相识,两人互留了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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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18时许,陈某联系上郑某,表示要购买毒品,于是郑某购得冰毒后约陈某于鹿城区桥儿头交易。在陈某的要求下,交易地点改为体育馆好又多超市附近。利欲熏心的郑某立刻答应,并前往交易。当郑某和陈某在约定的车子上进行交易时,早已获知线索并埋伏在旁的洞头公安将两人当场抓获。并从郑某的挎包内搜出2.22克冰毒、0.09克麻古。
当时的郑某已经怀有一个多月的身孕,被抓获后,她还振振有词地对检察官说:“我是孕妇,你们怎么可以关我呢?”并且检察官还发现郑某竟然在明知怀孕之后仍旧吸食毒品,其无知的行为令人发指。检察官表示,郑某认为自己是孕妇、因此不会被羁押和判处刑罚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而且由于郑某的行为触犯了贩卖毒品罪,检察院可以对她提起公诉。(黄莹 林赛君)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