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我市在平湖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工作现场会。记者了解到,近日我市已出台文件,首次对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同时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年满70周岁时按有无土地每人每月增发50元、80元不等的养老金。
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提高
对按2007年缴费基数及15年标准一次性缴费,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的人员,按每人每月7元标准增发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2月31日前,按15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享受或办理享受养老待遇手续的人员,按每人每月11元标准增发养老金,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从这一调整政策中可以看出,如果一个居民在去年按照去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满15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那么在原有享受待遇的基础上今年每月可以增加7元,到了明年在增加7元的基础上,每月又增加11元。这也体现了养老保险早参保早受益的思想。
对按年缴费或60周岁及以上一次性缴费,符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办理享受养老待遇手续的人员,在其年满70周岁时,有土地居民每月增发养老金50元,无土地居民(含在推进优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按城镇居民缴费基数缴费、享受城镇居民财政补贴的人员)每月增发养老金80元。
三年内城乡居保应保尽保
去年9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之后市本级率先实施。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各县(市)相继制定的《实施办法》都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目前,全市已建立起18.5万名高龄老人享受养老基本生活补助的数据库,并实现了按月社会化发放和动态管理,日常工作流程已稳定建立。
据了解,在平湖市参加城乡居保的城乡居民已经接近3万人,目前到龄老人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位,该市共有3319名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已经为26707名70周岁以上无保障高龄老人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累计已经发放1109万元。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城乡居保在各地推进的进度并不平衡。到今年7月底,全市参保缴费3.66万人,其中市本级5484人,平湖市2.94万人,海盐县1846人。
市长李卫宁在会上提出,从今年起到2010年,全市要利用3年时间使城乡居保做到应保尽保,让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