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3日讯 妻子在外赌博输了很多钱,丈夫怎么才能躲避这些债务,日后离婚时怎么才能多分些财产呢?玉环县一单位干部林其想出了一个办法,找朋友帮忙虚构债务,将自己告上法庭,以便自己被查封的房产在拍卖后,也能分到一部分财产。
2003年,林其的妻子在外赌博欠下近20万元的债务,对方见要不到钱,一纸诉状将林其夫妇告上了法庭。被妻子牵连成了被告的林其,想到倘若把房子卖了来还债,自己就没钱了。
林其觉得,应该想办法留一些钱在自己手上。于是,他先后找了9位好友帮忙,伪造了380多万元的借条,并草拟了一份民事诉状,他的9位朋友就去法院起诉。最后,林其拿回拍卖房产余额80万多元。
这样虚假诉讼案例不只一个,自2004年以来,我市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59起,涉及69人,涉案金额达3900余万元。
请朋友将自己告上法庭
玉环县的李明、王梅夫妇在城关中心小学对面的安置小区有两间房子。由于李明在外赌博,欠了不少债务,房子要被法院裁定拍卖。
于是,两人便通知各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没想到的是,涉及到李明的案件有47件,起诉总金额431.84万元,涉及王梅的案件4件,金额为57.4万元。以两人为被告的案件2起,起诉金额44万元,起诉总金额高达533万余元。
这个金额远远超过之前的债务,数量之多、金额之大,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而接着,有关当事人到法院反映其有虚假诉讼情况。
为了弄清事实,法院对债权人进行了审查,发现居住在贫困山沟里的小周也有18万元债权,72岁的老阿婆有5万元债权,还有不少债权人是亲戚朋友……
这些债务是不是都是真的呢?
根据李明夫妇的经济状况,不可能欠这么多债务,那这些借款都用在哪儿了呢?赌博输了,托词。
把借条集中起来一看,原来,许多借条是一个笔记本上撕下来打印的,落款日期却相差几年。在对李明夫妇住所进行搜查后,找到了他们与人串通虚假起诉的大量证据。玉环法院副院长黄建勋说:“诉状存在电脑里面,还是他们的女儿写的。”
原来,他们为了少还些债务,找到一些亲戚朋友帮忙,伪造假借条,让他们去法院起诉自己,使共同财产偿还虚假债务,少担些实际债务。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虚假诉讼多发于涉财案件
“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非法侵占或损害第三人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都是‘虚假诉讼’。”玉环法院院长吴健说,虚假诉讼案件近年有所增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自2004年起,玉环法院查处虚假诉讼案件39起,涉及人数44人,涉案金额979万元。在黄岩、椒江、路桥等地也均发现系列虚假诉讼案。
日前,椒江法院受理的胡华、陈林借款系列案件,19件公民起诉案件中,8件涉嫌虚假诉讼,11件涉嫌赌博债务行为。市中院查实的一礼品有限公司3件虚假债务案件,涉及标的额达2336.96万元。
“根据以往的审判经验,虚假诉讼多发于涉财案件中,上述的案件也都涉及到财产。”市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如借贷、欠款、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且被告较多出现资不抵债,或其财产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等情形。
记者了解到,我市查处的虚假诉讼中,除1件为典当纠纷外,其余基本是借贷、欠款纠纷。在该类虚假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希望通过诉讼途径得到法院对财产权利的确认或变更,继而达到自己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规避法律的目的。
最常见的情况是,被告伪造假借条,主动要求原告起诉自己,意图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虚假债务,以达到在后来的离婚案件中多分财产、少担债务的目的。
当事人多与亲友串通,危害较大
2003年,玉环林其找朋友,伪造了300多万元的假借条,去年被知情人举报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去年,椒江的胡华、陈林找到朋友,虚造假债务,涉案金额各达40多万元、100多万元。
……
这些案件都有共同的特征,就是当事人找到亲戚朋友帮忙,或是关系较好的邻居,知情范围较小,而碍于亲友的情面,很多人不会拒绝当事人的要求。
为了不被发现,他们书写借条的纸张、笔各不相同,有的甚至对借条作处理,造成陈旧的表象。不仅如此,虚假诉讼案件被告往往不到庭,由法院缺席判决,或双方委托代理人出庭,让法院难以查清事实。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只有调查权,取证难度大。这样一来,虚假诉
讼行为难以发现。
去年,玉环法院就查处了一起由法律工作者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虚假诉讼。当时,被告金齐找到委托人李严打官司,为了打赢官司,李严就伪造证据,并让自己的徒弟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虚假诉讼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极大。”市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双方当事人已事先合谋串通好,实质上并不存在矛盾对立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法院很容易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案件办理周期相比其他案件而言通常较短,而且案件起诉金额有真有假,调查比较困难。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时,得花大量时间和精力调查核实。一旦确认是虚假诉讼,那么之前的判决被推翻。“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了真实债权人的利益,还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玉环县法院速裁庭庭长孙宾说,而且还可能导致法院大量的错误判决,损害了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尊严。
虚假诉讼
挑战道德与法律
虚假诉讼案件的增加,反映出的是一种道德缺失,集中体现在缺乏诚信上。孙宾说,虚假诉讼如未被发现,当事人就可以以低成本(主要是诉讼费)获取很大利益。同时,一些当事人在听说他人虚假诉讼得到收益后,也可能模仿这一行为,这些都导致了虚假诉讼案件的增加。
同时,不少人缺少法律意识,亲戚朋友开口后,出于义气、碍于面子,以为就是简单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可就是这么简单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出于帮林其的忙,他的9个朋友拿着假借条去法院起诉,最后换来的就是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同时被宣告缓刑一年(除两人有立功或自首情节免除处罚外)。
“触犯法律,总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公民切记不能以身试法。”孙宾说,如果有发现债务人有着不明债务时,债权人要擦亮眼睛,及时向他们反映。
在目前司法界,对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追究很难把握。我国刑法对虚假诉讼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尚无明文规定。
“对虚假诉讼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以妨害作证罪、帮助他人伪造证据罪追究刑事责任。”黄建勋说,但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情节严重”的度如何把握,目前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或拘留了事。
黄建勋认为,现有立法的欠缺,使得对于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戒力和威慑力严重弱化。一些当事人制造虚假诉讼败诉或骗局被戳穿后,损失的也只是自己的诉讼费和法官、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而已。
市法院的工作人员认为,要想减少“虚假诉讼”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让大家了解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并在硬件上实现案件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另一方面,还应从立法上将“虚假诉讼”的概念、具体的情形以及责任作为独立的条款加以明确,并应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本文涉案人员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