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3日讯 “咔嚓”一声,在杭州市庆春路联华超市门口,一位闯红灯的妇女被媒体的照相机和摄像机拍了下来。这位妇女的脸唰地红了,着急地说:“我愿意接受处罚,千万不要给我曝光啊!”
这是今天上午发生在杭州街头的一幕。从8月29日起,针对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乱闯红灯、过街不走天桥(地下通道),非机动车骑车带人等交通“顽疾”,杭州市交警部门除正常的处罚外,还在6家市级媒体上公开曝光。据了解,这是杭州市交警部门首次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出“面子罚单”。
对于这一举措,杭州市不少市民表示支持;但也有人心存疑问,媒体上公开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能够持久吗?
关键要提高法律意识
记者采访时发现,多数市民对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持支持的态度。在庆春路、延安路、曙光路等杭州最繁忙的路口,记者随机采访了50名市民,超过三分之二的市民认为,曝光比单纯的罚款更有效。
家住金祝新村的何尚荣说,闯红灯、骑车带人这些陋习久查不禁,只有曝曝光,才真正有效果。
文明行路统计员蒋水长说:“谁都不希望被朋友和家人知道自己被曝光,这会形成一股舆论压力,促进人们养成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养。”
然而,也有一些市民心存疑虑,将路人交通违法行为公之于众,是否有法律依据?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林认为,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相当于在没有经过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以前就给他定性,这可能在处罚程序上留有瑕疵。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韩家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内,很多人都认为像闯红灯之类的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而在国外,人们把它与个人的人品挂钩,在他们看来,这是对他人生命的蔑视,这样的人,品质肯定有问题。国内民众对交通违法行为认识的表面化,导致他们对闯红灯的态度很随意,他们可能惮于罚款和曝光会在交警执勤时收敛一些,但当周围没有别人时,可能又会老方一帖。”
“硬件”也应改善
一些市民认为,“硬件”不完善,客观上造成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记者发现,上午7时,玉古路与西溪路交汇的十字路口,绿灯设置时间过短。路口交通执勤人员每当绿灯亮,就大喊着“快走”,招呼人群穿马路,可总有一些腿脚慢的老人和小孩走到路中央时,前方已亮起了红灯。
家住庆丰村的曾大妈对该红绿灯的设置很不满意:“这里的车很多,我每天上午买菜走到这里,就要跑步冲过去,真当危险。”
天目山路玉古路口也存在类似问题,绿灯的时间只有20秒左右,马路宽度却有30多米,一般等在路口的行人都要小跑过马路,半途来到路口的就需要“飞奔”过去了。
据了解,在英国,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两边均设有手动变换红绿灯的设置和感应器,行人至路口时可按下按钮等待绿灯通行,有时候行人按下按钮却又改变主意不过马路了,当行人离开后,感应器会自动将信息传输到控制中心,取消行人刚才按下的指令。因为有了这个可控的红绿灯,也就不存在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