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 王舜毕 记者 胡珊)这起火灾非常离奇——24岁的安徽小伙子刘某在船上电焊时被火烧残,让人费解的是,火烧着了他穿的内衣,却没有烧着他穿的外套。事后,刘某将雇主和发包单位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宁波海事法院判决两单位赔偿刘某3.8万余元。
据刘某说,2007年国庆前,他被定海永恒船舶修造公司雇佣。国庆节时,公司安排他到“远东先锋”号轮的船尖舱内电焊船体,“船舱内放有松香水易燃物品,电焊火花飞溅到松香水上,舱内突然着火,结果导致我背部被大面积烧伤。”
事后刘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出院后经鉴定,构成8级伤残。他向雇主和工程发包单位舟山市沥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索赔16万余元。
前两天,该案在宁波海事法院开庭审理。经永恒公司申请,法庭传唤了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到现场的领班赵某和事故发生时在船尖舱下层工作的陈某到庭作证。两位证人陈述,事故发生时船舱内没有存放松香水,刘某除了背部烧伤外,其他部位没有被烧伤。更为奇怪的是刘某的内衣被烧,外套却丝毫无损,船舱内也没有发生爆炸和燃烧。不过,刘某被烧之后摔下底层船舱,用于焊割的氧气管也跟着掉下来,并在漏气。
最终法院认定,事发之后氧气管还在漏气等事实均为证人亲眼所见。刘某陈述的前因与实际后果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对此,法庭做了一个合理推测:单纯氧气本身并不会发生燃烧,但在纯氧气的作用下,能够加大加快其他物品的燃烧。根据刘某受伤的情形,极有可能是他在船尖舱内进行电焊时,违反规定用割枪氧气管绑在裤带背后吹风降体温时,由电焊花引燃氧气而引起燃烧。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永恒公司对本次事故承担80%的责任,判决永恒公司赔偿刘某3.8万余元,发包单位沥港公司将船舶修造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永恒公司,对事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船舶纯氧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