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4日讯 记者昨天从绍兴市外经贸局了解到,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绍兴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初步测算激励资金约1300万元,是历年来绍兴市区激励外经贸发展金额最多的一次。
据了解,和过去的“普降细雨”相比,新政策更加注重扶优扶强,帮助绍兴市区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新政策规定,在省政府扶持外贸出口增长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地方配套资金奖励,对当年出口额超1500万美元且增幅超20%的企业,给予5万到1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做大出口。新政策重点突出对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扶持,获得部级和省级相关资助的项目,市财政再按项目实际获得资助额的2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对企业创立出口品牌、赴境外注册商标、开展各类认证、进口资源性商品和先进装备技术等,均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
为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新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进行重点奖励,对当年新批属于我市鼓励类产业且实到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奖励10万元。同时,对增资扩股和外资并购、租用标准厂房、现有企业嫁接利用外资等“零土地”的外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为扶持更多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新政策对企业赴境外参展摊位给予补贴,并提高了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资助,以化解出口风险。同时,企业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赴境外进行抗辩、交涉、游说、参加听证会等活动,给予一定的资助;企业赴境外投资、承揽境外工程,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新政策激励内容达20条,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并实行最高限额原则。对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优惠的,按最优惠政策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