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留意身边,肯定碰到过或听到过“X向Y借了多少钱,承诺到期还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情况。当“Y”指代个人时,这就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昨天,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财产的增多,民间借贷活动越来越频繁,法院受理的该类纠纷也在骤增。
现状:民间借贷案件越来越多
吴流(化名)是做工程的,这几年赚了不少钱,得知湖州某公司因开发项目缺少流动资金有意高息借入资金,吴流拍案决定:“我借。”别看吴流这一借就拿出600多万元人民币,实际上他心里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项目一旦开发成功,连本带利可以拿回700多万元,这差不多100万元的利息可谓“坐享其成”。吴流还是懂法的,借款协议特别约定发生纠纷的管辖地为嘉兴。
只是,吴流没想到,那个项目没能开发,而他想要回那笔600万元的贷款则成了遥遥无期的“盼望”。一气之下,吴流把湖州某公司告上法庭。
“吴流的案子就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这样的案件今年的确增长明显。”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向记者公布了一组数据:今年1月至7月,全市法院共接到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6件,同比上升57.8%;去年1月至7月,全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标的总额为1.5亿元,而今年同期已经达到了3亿元,同比上升100%。
分析:这是一种“供需平衡”的表现
“如果说,以往多见的民间借贷主要是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帮助的无偿借贷。如今,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已经变成了像吴流这样以谋利为目的的借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惠明说,“民间借款的利率,往往是银行同期利息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徐惠明分析,民间借贷案件是对时下的金融和投资环境的具体反映:一方面,我市中小型企业很多,但由于近年来银行货币紧缩,不少中小型企业出现了融资困难的情况;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手里拿钱的个人越来越多,在房地产、股市都不太景气的情况下,这些有钱人的投资渠道变窄了,于是,他们看到了高息借贷的丰厚回报。“正是这样的‘供需关系’,为民间借贷市场提供了绝佳的生长土壤。”
思考:民间借贷该何去何从
民间资本活跃的确为一些企业带来了一定活力,但民间借贷存在的借款利率畸高、掺杂不法因素(例如将赌债演变为民间借贷)等情况也实在不容小觑。有关法律人士已经担心:“由于民间借贷的高风险,部分担保公司、私人借款公司往往与不法势力联系密切,极有可能因索取债务而导致非法拘禁、扣押人质甚至绑架等案件发生,危及社会稳定。”
那么,民间借贷到底该何去何从?法律人士给出一些建议:首先,公民要有一个风险意识,即实施民间借贷行为一定要慎重;其次,公民要提高学法的自觉性,借款前可以到相关产权管理部门查询抵押物权属情况,发现骗局及时向执法部门求助;最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的秩序。“我们欣喜地看到,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省份。日前,我省又出台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人士说,“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这种正规的渠道,既可以吸引一部分民间资本,又压缩了民间借贷的生存空间。”